解读房地产合同中十大霸王
以下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比较常见的十大霸王条款,针对这些霸王条款,我们的律师分别给出了相关的司法解释,提醒广大购房者在今后的买房过程中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乙方为购房者)
霸王条款1: "本签订后协议签订后,乙方到期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所付定金不予退还。"
解读:该条款限制了购房者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