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NT|BBS|论坛

注册

 

返回列表 «23456789 / 9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找女朋友的标准,男人不看后悔一辈子!!! [复制链接]

51#
原帖由 gudi_0 于 2005-10-4 02:43 PM 发表

捏完眼泪搞菜宝。law~偶看你还是爽快的把电话号码公诸于众吧!

讨厌讨厌, 偶们都是好朋友来的.
偶又84做生意的, 怎么能随便公布电话号码呢.现在坏人可多呢.....
TOP
52#
你不想要偶这个MM了
如果我不能在天堂享受幸福,那就让我先下地狱饱尝痛苦。努力努力再努力,学习学习再学习。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去则倾;
以权相交,权失则弃;以情相交,情逝则人伤,
唯以心相交,淡泊明志,朋友不失矣
TOP
53#
要啊, 为什么不要捏.... 可是手机号码不能告诉所有人啊....
你把号码发到偶邮箱里.
要不然你的邮箱是什么? 偶把号码发给你..
TOP
54#
law...你答应我的事情还没做哦
如果我不能在天堂享受幸福,那就让我先下地狱饱尝痛苦。努力努力再努力,学习学习再学习。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去则倾;
以权相交,权失则弃;以情相交,情逝则人伤,
唯以心相交,淡泊明志,朋友不失矣
TOP
55#
大姐呀, 偶要有您的电话号码才能给您打电话吧, 给您打电话才能告诉您怎么注册吧....... 您不会在戏弄偶吧, 您跟色鱼那么熟,  他可是超板呢....
TOP
56#
色鱼偶绝对不敢跟他沾上边,
电话嘛,你不说了吗?窝里不是全都是好人吧?
万一告诉你了,不小心让坏人也看到了,怎么办啊?偶可是让人绑过票的人哦
如果我不能在天堂享受幸福,那就让我先下地狱饱尝痛苦。努力努力再努力,学习学习再学习。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去则倾;
以权相交,权失则弃;以情相交,情逝则人伤,
唯以心相交,淡泊明志,朋友不失矣
TOP
57#
原帖由 gudi_0 于 2005-10-4 04:19 PM 发表
色鱼偶绝对不敢跟他沾上边,
电话嘛,你不说了吗?窝里不是全都是好人吧?
万一告诉你了,不小心让坏人也看到了,怎么办啊?偶可是让人绑过票的人哦

真费劲啊..... 您把电话发到偶邮箱里面, 坏人怎么会看到呢? 要不然您告诉偶邮箱, 偶把号码发过去还不行吗.......
偶服了YOU 了.....:n18:
TOP
58#
law要绝望了~~~~~~~~~~
总有一天我要去洗劫虫窝。
TOP
59#
原帖由 fen-jin 于 2005-10-4 04:24 PM 发表
law要绝望了~~~~~~~~~~

是啊, 我们俩就象说相声是的, 故意耍贫嘴.....:s:
TOP
60#
原帖由 fen-jin 于 2005-10-4 04:24 PM 发表
law要绝望了~~~~~~~~~~

呵呵。他还真的是难搞ing
如果我不能在天堂享受幸福,那就让我先下地狱饱尝痛苦。努力努力再努力,学习学习再学习。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去则倾;
以权相交,权失则弃;以情相交,情逝则人伤,
唯以心相交,淡泊明志,朋友不失矣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