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走过场啦。大股东转让股份,只要不违反信息披露条例,基本没人能说三道四。可以深究的就是背后庞大资金的来源问题,如果是以另一家上市公司的名义收购的话。如果是以个人名义的话,剩下来就是税务影响了。电信业涉及重大国家安全问题,香港之前作为一个中立行政区,估计在这方面立法和管制不是很严,这也是网通注资时有幕后协议的原因之一。如果由此造成立法新的regulation和legislation,北京肯定做梦也会笑了。至于顾及少数股东权益都是借口,谁让他们是minority呢。
小李摆明了是通过父辈影响玩资本运作,先向银行借钱玩收购,和北京搭上线后飚高业绩,最后清仓捞一票走人。这类过河拆桥的行为,实在不符李家的台面。话说过来,北京当初也够naive的,小李这么一个乳臭未干的家伙,银行债务高到天,一旦电盈业务不如预期,Y拿什么来还银行的利息,到时候就算本拉登收购,他还不是乖乖签字啊。小道消息称,小李还同情民运。如今闯祸也是命数注定的。
这一次要是梁伯韬不出来摆平,老李和北京以后都得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