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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aw 于 2006-8-11 11:47 PM 发表呦! 小小年纪...无照经营可不行! 不受法律保护啊. 我都不放心, 你就这么放心??
原帖由 LP 于 2006-8-11 11:57 PM 发表12岁,14岁,19岁时会有你很喜欢的人出现,你结婚的机缘在22岁--25岁,若是错过,则在31岁时也会有机会.相遇机会多的月份在5月,8月,10月.
原帖由 LP 于 2006-8-11 11:57 PM 发表我知道,你缺钱
原帖由 LP 于 2006-8-11 11:59 PM 发表法律不是保护这个的,如果法律保护这个,为什么会有离婚?难道离婚也受法律保护?
原帖由 law 于 2006-8-12 12:01 AM 发表偶现在除了钱, 什么都不缺了..:s:
原帖由 law 于 2006-8-12 12:05 AM 发表还是没有好好的掌握和运用法律呀, 不如说, 用经济手段制约双方嘛, 让出轨或提出的一方成本大大增加....谁变心就让他(她)变成穷光蛋!
原帖由 LP 于 2006-8-12 12:05 AM 发表噢,失敬失敬!我可以理解成,你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吗?
原帖由 law 于 2006-8-12 12:09 AM 发表反了! 反了!!!
原帖由 LP 于 2006-8-12 12:07 AM 发表那还要律师干嘛用?你也等着失业吧
原帖由 LP 于 2006-8-12 12:11 AM 发表偶尔作反,会更有情调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