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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鸾音燕语 于 2006-12-22 06:17 PM 发表死在唐会!那比较出名@_@
原帖由 law 于 2006-12-22 06:17 PM 发表没有这样的法律, 法院应该不会受理. 签过合同吗? 照合同办就是了.
原帖由 鸾音燕语 于 2006-12-22 06:18 PM 发表看起来很有一套嘛~还醉生梦死,要死死远点
原帖由 law 于 2006-12-22 06:20 PM 发表都挺有名的. 唐会...哼哼, 不知道胖子还敢不敢去了, 可能到门口我们就被人打死了..
原帖由 law 于 2006-12-22 06:21 PM 发表嗯, 学会了! 下次就这么说! :s:
原帖由 鸾音燕语 于 2006-12-22 06:21 PM 发表签有合同的,办了,但人家还蛮有理的样子哦,说他的工作量大,我没给他加工资.这事劳动局也管了,靠他大爷~无非想让公司请他们吃饭,FB啊
原帖由 鸾音燕语 于 2006-12-22 06:23 PM 发表你不是挺有面子的吗?你李大少开到声,谁敢动你们半根毫毛~听说做坏事的人不是你,难道你也做贼心虚?
原帖由 law 于 2006-12-22 06:26 PM 发表没有违反合同, 违反劳动法了? 劳动局... 靠, 你可以告诉那人, 这个圈子就这么大, 劳动局我们一定搞得定, 你要想把事情搞大, 我们也不怕. 但是至少保证你小子在广东别想混了, 你这么搞, 看谁家敢请你!
原帖由 鸾音燕语 于 2006-12-22 06:25 PM 发表我只学会了对你说,对别人我可不这样说
原帖由 law 于 2006-12-22 06:33 PM 发表嗨, 我要是做了我也不怕, 问题是...他们肯定是一大帮一哄而上, 那我管不管胖子呀. 其结果就是我被误伤...那帮都是1米9几..骚老壮的..我为了胖子的流氓行为牺牲, 太不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