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得普利麻 于 2007-5-24 03:57 PM 发表 楼上的话没看懂 |
时间长了,就觉得写东西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情,要坚持写blog,又要避免写成monday-sunday的流水帐,就得稍微思考一下,恰恰我是那种非常不容易静下心去思考的人。于是成为有熊一样体积,却坐在一个猴子屁股上。
有段日子没有去看各家的rss,比如keso的,再如木木的,于是很快就把思想的圈子缩到很小的范围之内,没有什么东西刺激大脑,就缩在房间里写点软绵绵的东西,看到什么写什么,甚至看完了想过了也就不写了。如下的情况就出现了,雄心壮志的看一部片子,或者看一本书,看到有触动的地方,唏嘘万千,脑子灵光一闪就统统忘记,自己立刻变回痴呆状态。走在马路上,掏出驳壳枪,感觉满大街的不爽,你一枪他一枪一路毙过去,明天出门还是老样子,驳壳枪装在脑袋里,最多嘴巴上发出一个怯生生的象声词。要把自己变成一个性情中人就难了许多,如果要是,那一定嘴里大声朗读『x你mother's B』然后一脚踹翻,随手掏出板砖甩手拍下去,如果真是这样,恐怕枪毙一万次也不足矣。
人变得麻木,更加就碌碌无所作为,打屁成为近30年人生最大的成就,跑去任何地方都可以打得屁熟,坐在电脑键盘前面,我倒是稍微认真了一点,难道在blog上也终日打屁么?或者说,要打文字屁就要至少写出点什么,让别人从阅读中知道屁味,也是一件颇难的事情。
最后每天看看片,读一本已经读了三个月的小说,打打电话,调戏几个异性同事,收收mail,一本正经的在邮件的最后插上Best Regards,却很难想出blog到底要写什么。
某个人说我非常适合做采购,因为我可以从一堆凌乱互不相关的东西中找出最合适的,但是要写出自己的想法实在很难,我只擅长寻找,当得到答案我就失去了全部的兴趣,换个比喻,也就是我把一个mm泡到手的时候,也就是我厌倦的时候。这么以来就不单单是写blog有难处,而是做人也很有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