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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经过批准的”道出了真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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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经过批准的”道出了真相
2008-12-02 12:01:45  21CN焦点周刊  【 浏览字号: 点击发表评论
标签: 公款出国旅游 领导
 
 
  如果不是因为事出偶然,刘群等11名江西新余政府官员,本可以带着半年前对北美之行的美好回忆,安然度过2008年。然而,11月26日,一组有关政府部门人员出国“考察培训团”的扫描件出现在某网络论坛上。网友们惊讶地发现,37份扫描文件清晰地讲述了浙江温州和江西新余两个政府工作人员出国考察培训团,居然都是以旅游为主要项目,而所谓的考察和培训只占行程中的极小部分。(见11月30日《中国青年报》)   不出意料的是,经过媒体曝光,那些假借考察之名、行享乐之实的公务员,不仅要自费买单,还有丢掉乌纱帽之虞。但这一结果并不让人释然,人们有权知道也想知道的是,像这样的“盗版考察”还有多少起?还有多少公务员正在考察的路上?还有多少公务员的伪考察因未被发现而幸免舆论炮轰?   网民捡到“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是意外,当事人丢失这一清单也是意外。假如,这一清单没丢,那些伪考察的公务员依然在头顶乌纱,眯着眼睛在回味考察时的种种美妙。即这些公务员不会被问责,也许过一段时间,又可以耗费公帑出国再一次考察了。   笔者之所以有此判断,有报道中的一段对话为证:28日下午,记者在新余市政府办公楼找到了此次考察团的一位成员。记者问:“网络上所公布的行程与你们的行程一致吗?”“我没看,我们去又不是个人去的,都是经过市里同意的。”当记者问“网上说你们打着出国考察的名义公费旅游”时,这位成员马上打断了话说:“我们没有打着那样的名义,不管谁怎么说,反正我们是经过批准的。”   “我们是经过市里同意的”,“我们是经过批准的”,与其说是狡辩,是找借口,不如说这是考察团成员的普遍真实心态。原意很简单,出国考察是公费埋单,考察者都是公务员,不少都握有一定权柄。而国家对公务员出国考察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果不是上面批的,考察费怎能报销?他们又怎能顺利出国?因此,可以断言,这位考察团成员所说的绝非信口雌黄,更不是妄图把责任向上面推,只不过陈述了一种真相和事实。   对这样的考察,大家心知肚明,相关部门也清楚,许多时候只是把出国考察当做福利或奖励的一种形式而已。可以说,一些考察是可有可无的,一些公务员是借故考察而已。   让人愤怒之处在于,公众对官场上的一些潜规则、对一些官员的优厚享受等等,由于不了解而大惊小怪、错愕不已时,官场中人早已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并且往往以正当的名义享受,比如“考察都是经过批准的”,“发放补贴都是有规定的”。   潜规则很可怕,且这些潜规则还扛着正当的名义,戴着合乎程序的帽子——对公众来说,这是最深恶痛绝的。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王石川    公款出国旅游“都是领导批的”?   作者:朱少华    来源:朱少华的博客   11月26日中午,一组有关政府部门人员出国“考察培训团”的扫描件出现在某网络论坛上,在**上引起强烈反响,而28日下午,记者采访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也是此次“考察团”成员之一的张春莲。张春莲却说:“我们是正儿八经去的,又没有违法乱纪。 “不需要了解,这个东西都是领导批的”。 “我们去又不是个人去的,都是经过市里同意的。”【据11月30日《中国青年报》】   张调研员的这些话语气十分明确,那就是我们没有任何责任,公款旅游也好,到拉斯维加斯“小试身手”也罢,都是“正儿八经去的”,没有“违法乱纪”,也都是“领导批的”或“市里同意的”。言下之意,一切也都是“合法”的。如果真要追查责任那也是“领导”和“市里”的责任。从这些言辞可以看出,他们不但没有认识到这次打着出国考察的幌子实为公款旅游问题的严重性,还觉得遭到网友的批评和指责非常“冤枉”。更有了“合法”的挡箭牌:“不管谁怎么说,反正我们是经过批准的。”   真都是“领导”或“市里”批准和同意的吗?在这个表格中我们清楚的看到,出国考察的“法定目标”是“参观人力资源和认识管理制度”、“参观财税公务员、劳动力市场培训机构”、“考察借鉴政府在人才技能培训和新型产业优秀人才培养选拔方面的经验”。这些无疑都是领导好市里真正批准的。但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一出国门就“将在外有所不受”了,明明是考察工作的,最后却居然都是以旅游为主要项目,考察和培训只占行程中的极小部分,11人13天纵横北美十座名城,不仅参观了美国白宫,游览了自由女神像,走了好莱坞明星大道,甚至连被日本人偷袭过的珍珠港都光顾了,这些难道都是“领导批的”和“市里同意的”?   其实话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十足的“钻空子理论”。只要你批准了我公费出国考察,我就能想怎么“考察”怎么“考察”,想怎么玩怎么玩,公款高兴怎么花就怎么花。就是我什么都没有“考察”到,玩的没边,钱花的没谱,但“反正我们是经过批准的”。这次不行,“下次再来”。出了问题当然就有“领导”和“市里”兜底。而类似这样的情况在政府一些部门更是常见。政府批准要拆迁,部门和一些人执行起来搞强行,就把法律抛在了一边。一项工程预算领导批准了,等到决算时大出了好几倍,“生米做成了熟饭”,上级怎么办?“反正我们是经过批准的。”   这种“领导批准论”也给政府主管部门和领导敲响了警钟,在做出一些决策时不仅要有制度性约束和保证,在出国考察时更要先考察好人,如果用人不慎,不仅出国考察不出什么结果,浪费了大量财力物力,更会在**上造成极坏的影响,有损于政府部门的权威和形象。但可怕的是一些地方明明知道这种行为的极大危害,但“生米做成了熟饭”,也只好“捏着鼻子吃棵葱”,不仅不处理,还尽量掩饰。同是这样的“出国考察”,新余市已经处理,而温州市却称“考察赌城很合理”这就是证明【据中新网】。如果到赌城考察“人力资源”也被认为是“合理”的,真不知道下回出国考察还有什么地方不能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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