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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ido 于 2009-5-3 13:22:00 发表经济适用房本身就有它的缺陷,就是个自己住,没房本,5年内不得交易,5年后要交易也得付清这5年土地税的50%,算下来和商品房一个价格。所以经济适用房卖不了高价,分到转手也就是加个3、4万。一辈子也就这么一次机会,还记录在案,分过一次以后再分不到了。分配也有它的条件,达不到当然不会分。我爸妈给gcd干一辈子没养老没退休工资,算上我的一家人平均收入就是低于标准,当然有资格分。明打明的,公示过了,不服气去查啊。正经该揭露批说的阶层不敢惹,哗众取宠的说工薪阶层。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好在哪里,无非就是稳定点,那么两个小破钱也犯着你了。怎么不去说部队,怎么不去说垄断行业的商人,怎么不去说国企高管?那些才是侵吞社会财富的。茅于轼你正经到这个时候,只会抱他们的臭脚!因为他们是你的衣食父母!
原帖由 dido 于 2009-5-3 17:22:00 发表就是没有,单位倒闭好久了。推向社会养老保险等等都自己买,我妈还好点,算内退每月1000,我爸单位档案都没了,明摆着不符合国家规定找也没人管。整个一无业游民,50多了打工赚生活费,养老保险还是我在买,去年挂靠了个单位想算退休前前后后花了3万多还没办清楚。没贷款是存款加卖了现在一家人住的这套房子,爸妈租我小叔房子顺带照顾我奶奶,恩,也就是将来占我奶奶那套房子养老,我小叔和我奶奶房子门对门,他买了新房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