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
新闻事件回放
2003年11月26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2003年第110号”的《关于无线局域网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的公告》。公告指出:从2004年2月1日开始,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无线局域网产品。对于2003年12月1日前已经进口或生产的以及签订有效合同的无线局域网产品,进口、生产和销售日期则宽限到2004年的6月1日。
之后,又发布了“2003年第113号”公告。公告称,对无线局域网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4年6月1日起,没有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施加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无线局域网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