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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警察没有理由抓“辽宁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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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转帖】警察没有理由抓“辽宁女”

原帖由 jmh007 于 2008-5-22 18:41:00 发表
原帖由 perfectblue 于 2008-5-22 18:33:00 发表 有很多事情,并不只是应该或是不应该,法律也不是死的。权衡边际,适时适势判断。 再说哪里有绝对的公正?
什么叫没有绝对的公正?80年代严打时期,偷点东西就会被判死刑;因为在公众场合扒了女人的衣服,就给判无期。大快人心吧?把法律当橡皮泥用,这样是负责的行为吗?
老汉好像有点逻辑混乱了,偷点东西就会被判死刑;在公众场合扒了女人的衣服,就给判无期,如果这是依法量刑,只是说明律法残酷。如果不是,那是不是说明法院没有依法办事,给罪犯以适当公正的量刑。只有适合,没有绝对。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律。谁制定法律,又是谁以什么样的名义去公正执行或是去践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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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转帖】警察没有理由抓“辽宁女”

老汉是否觉得共产党都是由傻子和废物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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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转帖】警察没有理由抓“辽宁女”

我说的是在非常情况下。死板地等人大立法下来,黄花菜都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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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转帖】警察没有理由抓“辽宁女”

非常情况下的非常事,如果在可预见的可怕后果的情况下,纵使违法,又如何?如果这种违法他妈的能产生相当美好的结果,违就违了。法是人定的,不是死的 。原本这世界上并没有规则!就像开车,眼看前面马上撞了,右边一堆人,左边的黄色双实线要不要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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