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jmh007 于 2008-5-22 18:41:00 发表
原帖由 perfectblue 于 2008-5-22 18:33:00 发表
有很多事情,并不只是应该或是不应该,法律也不是死的。权衡边际,适时适势判断。
再说哪里有绝对的公正? |
什么叫没有绝对的公正?80年代严打时期,偷点东西就会被判死刑;因为在公众场合扒了女人的衣服,就给判无期。大快人心吧?把法律当橡皮泥用,这样是负责的行为吗? |
老汉好像有点逻辑混乱了,偷点东西就会被判死刑;在公众场合扒了女人的衣服,就给判无期,如果这是依法量刑,只是说明律法残酷。如果不是,那是不是说明法院没有依法办事,给罪犯以适当公正的量刑。只有适合,没有绝对。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律。谁制定法律,又是谁以什么样的名义去公正执行或是去践踏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