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NT|BBS|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送给未满30和已满30的创业者们 [复制链接]

1#
Originally posted by 冰封 at 2003-12-26 03:37 AM:
有道理……然也。However,世人世事,怎样定夺。

放弃:
比如,2003.12.25,现在的合作伙伴,一个上市子公司的副总和你初谈招安的事情。摆在你眼前的是现在的Rep Office的国内控制权,Vs一个国内公司准备好的 ...

写的好啊,ding:n32::n32::n32: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