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正在进行-中国消费者质疑双立人牌不锈钢肥皂
中国消费者质疑双立人牌不锈钢肥皂
2005年2月13日中央电视台“超市赢家”特别介绍,全新推出的“神奇家居宝”(去味皂)将为千家万户带来福音。它采用进口不锈钢材料,利用物理原理研制而成的新特家居用品,无需任何洗涤剂,便能方便、有效、彻底清除鱼腥味、血腥味、姜味、蒜味、葱味等众多异味。是千家万户厨房、厕所、冰箱等必备之品。本产品物美价廉,使用寿命可达十年之久,一次购买,终身受益。时下正风靡欧美国家。是广大消费者首选新特产品。
2005年5月29日,西安市民孙女士在西安开元商城购买了这种奇特的且价格不菲的产品——不锈钢肥皂,售货员向孙女士介绍,这款标价149元的肥皂具有快速有效去除手上各种异味(鱼腥、蒜臭、烟草味、汽油味等)和冰箱异味。可回家一试,结果并非那么回事,该产品并不具备“快速有效去除种异味和冰箱异味”的功能。
6月10日,市民吕先生在在西安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购得两块不锈钢肥皂,一块449元,一块149元。同样令他失望的是,两块肥皂均无说明书中的标注的功能。
意识到自己受了欺骗的孙女士与吕先生,为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先后委托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郝士锋律师,代理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律师认真仔细的调查发现:该产品由分别由国际著名的“德国双立人亨克斯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在国内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上海双立人亨克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同时进行大量的生活实验,发现该产品不具备所称的产品功能——既快速有效去除手上各种异味和冰箱异味。
调查同时发现,该产品存在许多违法违规之处:
1、该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所示的检验号“GB/T 15067 2-94”并非正确的国家标准,正确的表示应为“GB/T 15067.2-1994”,其覆盖范围仅限于不锈钢餐具。而被告上海双立人亨克斯公司竟随意将其扩大到作为洗涤用品的“不锈钢肥皂”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该产品的外包装盒上使用英文、德文、荷兰文三种外文对该产品进行使用说明与盒内中文说明书的内容不符,表现在:(1)中文说明书称该产品具有可去除冰箱异味的功能,而外文说明书无此功能描述;(2)中文说明书中称该产品60秒可基本去除汽油、柴油等化工产品异味,外文说明书中也没用此项功能;(3)英文说明中有“It functions on a catalytic basis with water and air,completely without chemicals”内容,德文和荷兰文也有相应的内容,但中文说明书中却没用该项内容。以上情形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的规定”。
3、吕先生所购价值449元的肥皂系德国双立人亨克斯公司生产,购买时只有简易外包装,无产品说明书。
4、价值149元的不锈钢肥皂,是上海双立人亨克斯公司生产,其所用的产品条形码“4009839 196294”,该条形码是分配给欧洲国家专用的,而作为中国法人的上海双立人亨克斯公司应该使用分配给中国的商品条形码。其行为违反了《商品条形码管理办法》。
此后,该代理律师分别与经销商和生产商交涉。
经销商将“双立人”不锈钢肥皂纷纷撤柜,但对消费者的合理要求不予理睬。
生产商表示,其产品具有产品功能——即去除异味功能。但可以给消费者一个月无条件退货的时间。对其他合理要求均拒绝答复。
2005年10月9日,无奈之下的孙女士一纸诉状,将生产商上海双立人亨克斯有限公司、销售商西安开元商城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相信法律定能还她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