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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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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http://news.QQ.com  2008年05月18日18:41   新华网    评论5403条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快讯:19至21日北京奥运火炬传递将暂停3天 中国地震局将汶川地震震级从7.8级修订为8级 中国地质调查局:汶川地震原因已有初步结论 四川成都等6个地震重灾区高考延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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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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