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因为自己捐了就强迫别人捐
不要因为自己捐的多了就强迫别人多捐
这不是捐款比赛,也不是爱心大比拼
捐款是个自愿自发的行为,不是纳税。企业本身没有义务捐款,没有权利强迫职工捐款,也没有责任组织员工捐款,更没有权限规定员工捐款下限。
万科王石的言论,本人理解是限定在企业组织的捐款活动中员工捐款的上限,于请于理都很正常。
要是员工有经济实力,有强烈捐款意识的话,可以在企业活动以外,自发的多捐款。没有那条法律和企业管理条例规定员工不能在业余时间自发捐款。
拿万科王石的慈善言论做文章,很脑残很无聊。
要是有万科经济犯罪的证据,就去举报。要是有万科员工经济犯罪的证据,就是写举报信。
宪法刑法和民法中没有原罪这一条。要是对改革开放不爽,可以去天安门找公安武警国安评理,看看太祖会不会从水晶棺中一怒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