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有本用

首页 » 休闲 » 水淹虫窝 » 檞寄生 9
烟囱 - 2002/4/5 14:10:00
【檞寄生】〈7.2〉 By jht.


我們並肩坐著,晚風拂過,很清爽。
「心情好點了嗎?」
『算是吧。』
「為什麼不吃飯?然後又一聲不響地跑出來。」
『妳不知道嗎?』
「我只知道你落榜……」明菁突然警覺似地啊了一聲,「對不起。」
『沒關係。』
「明年再考,不就得了。」
『明年還是會考作文。』
「作文?作文有什麼好擔心的。」


『妳們中文系的人當然不擔心。但我是粗鄙無文的工學院學生啊。』
「誰說你粗鄙無文了?」
『沒人說過。只是我忽然這麼覺得而已。』
「過兒,」明菁轉身,坐近我一些,低聲問:「怎麼了?」
我不知道如何形容,索性告訴明菁我初中時發生的事。
明菁邊聽邊笑。


『好笑嗎?』
「嗯。」
『妳一定也覺得我很奇怪。』
「不。我覺得你的形容非常有趣。」
『有趣?』
「你這樣叫特別,不叫奇怪。」
『真的嗎?』
明菁點點頭。


「誰說形容光陰有去無回,不能用“肉包子打狗”呢?」
『那為什麼老師說不行呢?』
「很多人對於寫作這件事,總是套上太多枷鎖,手腳難免施展不開。」
明菁嘆了一口氣,「可是如果對文字缺乏想像力,那該怎麼創作呢?」
『想像力?』
「嗯。形容的方式哪有所謂的對與錯?只有貼不貼切,能不能引起讀者
共鳴而已。文章只要求文法,並沒有一加一等於二的定理呀。」


明菁站起身,拿起籃球,跑進籃球場。
「文字應該像草原上的野馬一樣,想怎麼跑就怎麼跑,用跳的也行。」
明菁站在罰球線上,出手投籃,空心入網。
「可是很多人卻覺得文字應該要像賽馬場裡的馬一樣,繞著跑道奔馳。
並按照比賽規定的圈數,全力衝刺,爭取錦標。」
明菁抱著籃球,向我招招手。我也走進籃球場。
「文學不是為了比賽而存在。文學是一種創作,既然是創作,就不應該
給它太多的束縛與規則。你聽過有人規定繪畫時該用什麼色彩嗎?」


『我真的……不奇怪嗎?』
「你是隻長了角的山羊,混在我們這群沒有角的綿羊中,當然特別。」
明菁拍了幾下球,「但不用為了看起來跟我們一樣,就把角隱藏著。」
『嗯。』
「過兒,每個人都有與他人不同之處。你應該尊重只屬於自己的特色,
不該害怕與別人不同。更何況即使你把角拔掉,也還是山羊呀。」
『謝謝妳。』


明菁運球的動作突然停止,「幹嘛道謝呢?」
『真的,謝謝妳。』我加重了語氣。
明菁笑一笑。
然後運起球,跑步,上籃。
球沒進。


『妳多跑了半步,挑籃的勁道也不對。還有……』
「還有什麼?」
『妳穿裙子,運球上籃時裙子會飛揚,腿部曲線畢露,對籃框是種侮辱。
所以球不會進。』
明菁很緊張地壓了壓裙子,「你怎麼不早說!」
『妳雖然侮辱籃框,卻鼓勵了我的眼睛。這是妳的苦心,我不該拒絕。』
我點點頭,『姑姑,妳實在很偉大。我被妳感動了。』
「過兒!」


明菁,謝謝妳。
妳永遠不知道,妳在籃球場上跟我說的話,會讓我不再害怕與人不同。
每當聽到別人說我很奇怪的時候,我總會想起妳說的這段話。
順便想起妳的腿部曲線。
雖然當我到社會上工作時,因為頭上長著尖銳的角,以致處世不夠圓滑,
讓我常常得罪人。
但我是山羊,本來就該有角的。


我陪明菁玩了一會籃球,又回到籃球場外的椅子上坐著。
跟大學時的聊天方式不同,明菁已沒有門禁時間,所以不用頻頻看錶。
『這陣子在忙些什麼呢?』
「我在寫小說。」
『寫小說對妳而言,一定很簡單。』
「不。什麼人都會寫小說,就是中文系的學生不會寫小說。」
『為什麼?』
「正因為我們知道該如何寫小說,所以反而不會寫小說。」
『啊?』


「唉……有時懂了太多規則,對創作來說,反而是種障礙。」
『姑姑,妳饒了我吧。妳愈說愈玄了。』
明菁笑了笑,把我手中的籃球抱去。
「就像這顆籃球一樣。我們打籃球時,不會用腳去踢。還要記得不可以
兩次運球,帶球上籃時不能走步。但這些東西都不是打籃球的本質,
而只是籃球比賽的規則。」
明菁把籃球還給我,接著說:
「過兒。如果你只是一個五歲的小孩子,你會怎麼玩籃球?」
『就隨便玩啊。』


「沒錯。你甚至有可能會用腳去踢它。但誰說籃球不能用踢的呢?規則
是人訂的,那是為了比賽,並不是為了籃球呀。如果打籃球的目的,
只是為了好玩,而非為了比賽。那又何必要有規則呢?」
明菁將籃球放在地上,舉腳一踢,球慢慢滾進籃球場內。
「當創作的目的只是為了創作,而非為了比賽。幹嘛要懂那麼多規則?」


「創作就像是赤足在田野間奔跑的小孩子一樣,跑步只是他表達快樂的
方式,而不是目的。為什麼我們非得叫他穿上球鞋,跪蹲在起跑線上
等待槍響,然後朝著終點線狂奔呢?當跑步變成比賽,我們才會講究
速度和彈性,講究跑步的姿勢和技巧,以便能在賽跑中得到好成績。
但如果跑步只是表達快樂的肢體語言,又有什麼是該講究的呢?」


『姑姑,妳喝醉了嗎?』
「哪有。」
『那怎麼會突然對牛彈琴呢?』
「別胡說,你又不是牛。我只是寫小說寫到心煩而已。」
『嗯。』
「本來想去找你聊天,聽李柏森說你離家出走,我才到處找你的。」
『妳聽他胡扯。我又不是離家出走。』
「那你好多了吧?」
『嗯。謝謝妳。』


幾年後,我在網路這片寬闊的草原中跑步,或者說是寫小說。
常會聽到有人勸我穿上球鞋,繫好鞋帶,然後在跑道內奔跑的聲音。
有人甚至說我根本不會跑步,速度太慢,沒有跑步的資格。
明菁的話就會適時地在腦海中響起:
「跑步只是表達快樂的肢體語言,不是比賽哦。」



【檞寄生】〈7.3〉 By jht.


『很晚了,該回去了。』我看了錶,快凌晨兩點。
「嗯。你肚子餓了吧?我去你那裡煮碗麵給你吃。」
『我才剛落榜,妳還忍心煮麵給我吃嗎?』
「你說什麼!」明菁敲了一下我的頭。
『剛落榜的心情是沈痛的,可是吃妳煮的麵是件非常興奮的事。
我怕我的心臟無法負荷這種情緒轉折。』
我摸了摸被敲痛的頭。


「過兒,你轉得很快。不簡單,你是高手。」
『妳可以再大聲一點。』
「過─兒─!你─是─高─手─!」明菁高聲喊叫。
『喂!現在很晚了,別發神經。』
「呵呵……走吧。」
『小說寫完要給我看喔。』
「沒問題。你一定是第一個讀者。」


我和明菁回去時,柏森、子堯兄和秀枝學姐都在客廳。
「菜蟲啊,人生自古誰無落,留取丹心再去考。」
子堯兄一看到我,立刻開了口。
「不會說話就別開口。」秀枝學姐罵了一聲,然後輕聲問我:
「菜蟲,吃飯沒?」
我搖搖頭。
「冰箱還有一些菜,我再去買些肉,我們煮火鍋來吃吧。」柏森提議。
「很好。明菁,妳今晚別回宿舍了,跟我擠吧。」秀枝學姐說。


『我終於想到了!』我夾起一片生肉,準備放入鍋裡煮時,突然大叫。
「想到什麼?」明菁問我。
『我考國文時,寫了一句:台灣的政治人物,應該要學習火鍋的肉片。』
「那是什麼意思?」明菁又問。
『火鍋的肉片不能在湯裡煮太久啊,煮太久的話,肉質會變硬。』
「恕小弟孤陋寡聞,那又是什麼意思呢?」輪到柏森發問。
『就是火鍋的肉片不能在湯裡煮太久的意思。』
「恕小妹資質駑鈍,到底是什麼意思呢?」秀枝學姐竟然也問。
『火鍋的肉片在湯裡煮太久就會不好吃的意思。』
秀枝學姐手中的筷子,掉了下來。


全桌鴉雀無聲。過了一會,子堯兄才說:
「菜蟲,你真是奇怪的人。」
「過兒才不是奇怪的人,他這叫特別。」明菁開口反駁。
「特別奇怪嗎?」柏森說。
「只有特別,沒有奇怪。過兒,你不簡單,你是高手。」
『妳可以再大聲一點。』
「過─兒─!你─是─高─手─!」明菁提高音量,又說一遍。
我和明菁旁若無人地笑了起來。


「林明菁同學,恭喜妳。妳認識菜蟲這麼久,終於瘋了。」
柏森舉起杯子。
「沒錯。是該恭喜。」子堯兄也舉起杯子。
「學姐……」明菁轉頭向秀枝學姐求援。
「誰敢說我學妹瘋了?」秀枝學姐放下筷子,握了握拳頭。
「哈哈…哈哈…哈哈哈……肉不要煮太久,趁軟吃,趁軟吃。」
柏森乾笑了幾聲。


一個月後,明菁的小說終於寫完了,約三萬字。
篇名很簡單,就叫《思念》。
『不是說寫完後要讓我當第一個讀者?』
「哎呀,寫得不好啦,修一修後再給你看。」
不過明菁一直沒把《思念》拿給我。
我如果想到這件事時,就會提醒她,她總會找理由拖延。


有次她在客廳看小說,我走過去,伸出右手:
『可以讓我看嗎?』
「你也喜歡村上春樹的小說嗎?」
『我不是指這本,我是說妳寫的《思念》。』
「村上春樹的小說真的很好看哦。」
『我要看《思念》。』
「這樣好了。我有幾本村上春樹的小說,你先拿去看。」
明菁從背包中拿出兩本書,連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裡。
「你全部看完後,我再拿我的小說給你看……」
話沒說完,明菁馬上揹起背包,溜掉了。


我整夜沒睡,看完了那三本小說。不知不覺,天就亮了。
躺在床上,怎麼睡也睡不著,腦子裏好像有很多文字跑來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熟悉的中文字,可是卻又覺得陌生。
因為唸研究所以來,接觸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還有一堆數學符號。
我離開床,坐在書桌,隨便拿幾張紙,試著把腦中的文字寫下來。
於是我寫了:



我,目前單身,有一輛二手機車,三條狗,四個月沒繳的房租,
坐在像橄欖球形狀的書桌前。檯燈從左上方直射金黃的強光,我感覺
像是正被熬夜審問的變態殺人魔。書桌上有三枝筆,兩枝被狗啃過,
另一枝則會斷水。還有兩張信紙,一張是前妻寄來的,要求我下個月
多寄一萬元贍養費,因為她賓士車的前輪破了。「我好可憐噢。」,
她說。另一張是玫仁杏出版社的編輯寄來的,上面寫著若我再不交稿
,他就會讓我死得像從十樓摔下來的布丁。這兩張紙都因為被我拿來
擦拭小狗的尿而顯得暈黃。我左手托腮,右手搔著三天沒洗澡而發癢
的背,正思考著如何說一個故事。我是那種無論如何不把故事說完便
無法入睡的奇怪的人噢。

要說這件故事其實是很難以啟齒,即使下定決心打開牙齒,舌頭
仍然會做最後的抵抗噢。等到牙齒和舌頭都已經淪陷,口腔中的聲帶
還是會不情願地緩緩振動著。像是電池快要沒電的電動刮鬍刀,發出
死亡前的悲鳴,並企圖與下巴的鬍渣同歸於盡,但卻只能造成下巴的
炙熱感。

這還只是開始說故事前的掙扎噢。

不過當我開始準備說這個故事時,我的意思是指現在,我便不再
掙扎了。或許我應該這麼講:不是我不再掙扎,而是我終於了解掙扎
也沒用,於是放棄掙扎。然而即使我決定放棄掙扎,內心的某部分,
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樣深的地方噢,仍然會有一些近似怒吼
的聲音,像一個星期沒吃飯的獅子所發出的吼叫聲噢。

好了,我該說故事了。

可是經過剛剛內心的抵抗與掙扎,我渴了,是那種即使是感冒的
狗喝過的水我也會想喝的那種渴噢。所以我想我該先喝杯水,或者說,
一瓶啤酒,瓶裝或罐裝的都行。我只考慮了四又三分之一秒的時間,
決定喝啤酒,因為我需要酒精來減少說故事時的疼痛。我打開冰箱,
裡面有一顆高麗菜,兩杯還剩一半的泡沫紅茶,幾個不知道是否過期
的罐頭,但就是沒有啤酒。

下樓買吧。可是我身上沒錢了。現在是凌晨兩點四十六分,自從
十三天前有個婦女晚上在巷口郵局的提款機領錢時被殺害之後,我就
不敢在半夜領錢了。最近老看到黑貓,心裡總覺得毛毛的,我可不想
成為明天報紙的頭條新聞,標題是:「過氣的三流愛情小說家可悲的
死於兇惡的歹徒的殘酷的右手裡的美工刀下,那把刀還是生鏽的」。
應該說故事,於是想喝酒,但沒錢又不敢去領錢。我不禁低下了頭,
雙手矇住臉,陷入一股深沈的深沈的悲哀之中。

悲哀的是,我甚至還沒開始說故事啊。



寫了大約一千字,眼皮覺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後來明菁看到這篇東西,說我這叫「三紙無驢」。
意思是說從前有個秀才,寫信託人去買驢,寫了三張紙,
裡面竟然沒有“驢”這個字。
『姑姑,我學村上春樹學得像嗎?』
「這哪是村上春樹?你這叫耍白爛。」
明菁雖然這麼說,還是忍不住笑了起來。
「等你認真地寫篇小說,我的《思念》才讓你看。」



【檞寄生】〈7.4〉 By jht.


升上研二後,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時間都待在系上的研究室。
有時候還會在研究室的躺椅上過夜。
因為趕論文,技師考也沒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師不會喜歡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沒必要寫篇只為了拿到好成績的文章。
我們開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唸書。習慣喝咖啡提神後,便上了癮。
研二那段期間大約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這時大學生上網的風氣已經很興盛,我和柏森偶爾會玩BBS。
為了抒解唸書的苦悶,我有時也會在網路上寫寫文章。
明菁如果來研究室找我時,就會順便看看我寫的東西。


系上有四間研究室,每間用木板隔了十個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間。
如果心煩或累了,我們就會走到研究室外面的陽台聊天。
這麼多年來,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習慣。
聊天的地點和理由也許會變,但聊天的本質是不變的。
我們常提起明菁,柏森總是叫我要積極主動,我始終卻步。
有次在準備「河床演變學」考試時,柏森突然問我一個問題:
「如果愛情像沿著河流撿石頭,而且規定只能彎腰撿一次,你會如何?」


『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還是下游啊,因為上游的石頭比較大。』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問題是,你永遠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還是往下游。」
『這樣就很難決定了。』
「菜蟲,你就是這種人。所以你手上不會有半顆石頭。」
『為什麼?』
「因為你總是覺得後面的石頭會比較大,自然不會浪費唯一的機會。
可是當你發覺後面的石頭愈來愈小時,你卻又不甘心。最後……」
柏森頓了頓,接著說:
「最後你根本不肯彎腰去撿石頭。」


『那你呢?』
「我只要喜歡,就會立刻撿起。萬一後面有更大的石頭,我會換掉。」
『可是規定只能撿一次啊。』
「菜蟲,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處。」柏森看看我,語重心長地說:
「你總是被許多規則束縛。可是在愛情的世界裡,根本沒有規則啊。」
『啊?』
「不要被只能撿一次石頭的規則束縛,這樣反而會失去撿石頭的機會。」
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蟲。不要吝惜彎腰,去撿石頭吧。」


當我終於決定彎腰,準備撿起明菁這塊石頭時。
屬於荃的石頭,卻突然出現在我眼前。


那是在1997年春天剛來到的時候,孫櫻約我吃午飯。
原來孫櫻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樹的白爛文章,是明菁拿給她的。
孫櫻說她有個朋友,想邀我寫些稿。
『孫櫻,妳在報社待久了,幽默感進步了喔。』我認為孫櫻在開玩笑。
「菜蟲。我說,真的。」
『別玩了,我根本不行啊。況且……』
「出來,吃飯。不要,囉唆。」
孫櫻打斷我的話,我只好答應了。


我們約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連續去吃兩次的那家餐館,很巧。
約的時間是十二點四十分,在餐館二樓。
可是當我匆忙趕到時,已經快一點了。
我還記得我前一晚才剛熬夜趕了一份報告,所以眼前有點模糊。
爬樓梯時差點摔一跤。


順著螺蜁狀樓梯,我上了二樓。
我一面喘氣,一面搜尋。
我見到了孫櫻的背影,在離樓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孫櫻的對面坐了個女孩,低著頭。


她靜靜地切割著牛排,聽不見刀子的起落與瓷盤的呻吟。
我帶著一身的疲憊,在離她兩步的距離,停下腳步。
她的視線離開午餐,往右上角抬高30度。
我站直身子,接觸她的視線,互相交換著「你來了我到了」的訊息。
然後我愣住了,雖然只有兩秒鐘。
我好像見過她。


「你終於出現了。」
『是的。我終於看到妳了。』
「啊?」我們同時因為驚訝而輕輕啊了一聲。
雖然我遲到,但並不超過二十分鐘,應該不必用“終於”這種字眼。
但我們都用了“終於”。


後來,我常問荃,為什麼她要用“終於”這種字眼?
「我不知道。那是直接的反應,就像我害怕時會哭泣一樣。」
荃是這麼回答的。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原因。
我只知道,我終於看到了荃。
在認識明菁三年又三個月後。



【檞寄生】〈7.5〉 By jht.


「還不,坐下。」孫櫻出了聲。
我有點大夢初醒的感覺,坐了下來。荃在我右前方。
「你好。」荃放下刀叉,雙手放在腿上,朝我點個頭。
『妳好。』我也點了頭。
「這是我的名片。」她從皮包裡取出一張名片,遞給我。
『很好聽的名字。』
「謝謝。」
荃姓方,方荃確實好聽。


『我的名字很普通。我姓蔡,叫崇仁。崇高的崇,仁愛的仁。』
我沒名片,每次跟初見面的人介紹自己時,總得說這番話。
「名字只是稱呼而已。玫瑰花即使換了一個名字,還是一樣芬芳。」
我嚇了一跳,這是「羅密歐與茱麗葉」的對白啊。
『妳只要叫我“愛”,我就有新名字。我永遠不必再叫羅密歐。』
我想起大一在話劇社扮演羅密歐時的對白,不禁脫口而出。


荃似乎也嚇了一跳。
「你演羅密歐?」荃問。
我點點頭。
『妳演茱麗葉?』我問。
荃也點點頭。
「我們是第一次見面嗎?」荃問。
『好像是吧。』我不太確定。


孫櫻把MENU拿給我,暗示我點個餐。
我竟然只點咖啡,因為我以為我已經吃飽了。
「你吃過了?」荃問我。
『我…我吃過了。』我這才想起還沒吃飯,不過我不好意思再更改。
「不用替我省錢的。」荃看了看我,好像知道我還沒吃飯。
我尷尬地笑著。


「近來,如何?」孫櫻問我。
『托妳,的福。』
「不要,學我,說話。」
『已是,反射,習慣。』
「還學!」
『抱歉。』
孫櫻拍一下我的頭。荃偷偷地微笑著。
孫櫻還是老樣子,真不知道她這種說話方式該如何去採訪?


「你也在話劇社待過?」荃問我。
『算待過吧。』我總不能告訴荃,我被趕出話劇社。『妳呢?』
「我是話劇社長。」
『啊?怎麼差那麼多。』我想到了橘子學姐。
「嗯?」
『沒事。只是忽然想到一種動物。』
「因為我嗎?」
『不。是因為橘子。』
「這裡沒橘子呢。」
『說得對。』
荃又看了我一眼,充滿疑惑。
『我們的對白有點奇怪。』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嗯。」荃也笑了。


『可以請教妳一件事嗎?』
「別客氣。請說。」
『茱麗葉的對白,需要聲嘶力竭嗎?』
「不用的。眼神和肢體語言等等,都可以適當傳達悲傷的情緒,不一定
要透過語氣。而且有時真正的悲哀,是無法用聲音表現出來的。」
『嗯?』
「比如說……」


荃把裝了半滿果汁的高腳杯,移到面前。
右手拿起細長的湯匙,放進杯中,順時針方向,輕輕攪動五圈,停止。
眼睛一直注視著杯中的漩渦,直到風平浪靜。
然後收回眼神,再順時針攪動兩圈,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我在做什麼呢?」
『妳在思念某個人。』


荃讚許似地點點頭。
「你很聰明。」
『謝謝。』
「再來?」
『嗯。』


荃將高腳杯往遠處推離十公分,並把湯匙拿出杯子,放在杯腳左側。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擱在杯口,其餘三指輕觸杯身。眼睛凝視著湯匙。
端起杯子,放到嘴邊,卻不喝下。停頓十秒後,再將杯子緩緩放下。
杯子快要接觸桌面前,動作突然完全靜止。
視線從頭到尾竟然都在湯匙上。
「這樣呢?」
『妳很悲傷。』
荃愣住了。


過了一會,荃又緩緩地點頭。
「我們是第一次見面嗎?」荃又問。
『好像是吧。』我還是不確定。
荃想了一下,輕輕呼出一口氣。
「再來一個,好嗎?」
『好。』


荃再將湯匙放入杯中,左手托腮,右手攪拌著果汁,速度比剛剛略快。
用湯匙舀起一塊冰,再放下冰塊。拿起湯匙,平放在杯口。
眼睛注視杯腳,挑了一下眉頭,然後輕輕嘆一口氣。
「答案是什麼?」
『這太難了,我猜不出來。』
「這表示果汁很好喝,不過快喝完了。好想再喝一杯,可惜錢不夠。」
荃說完後,吐了吐舌頭,笑了起來。
我也笑了起來。


「輪到,我玩。」孫櫻突然說話。
我看了孫櫻一眼,很想阻止她。
孫櫻將她自己的高腳杯放到面前,右手拿起湯匙,快速地在杯中攪動。
湯匙撞擊玻璃杯,清脆響著。
左手按著肚子,皺了皺眉頭,也學著荃嘆了一口氣。
「如何?」孫櫻問。
『你吃壞肚子,想上廁所。但廁所有人,只好坐著乾著急。』
「胡說!」孫櫻罵了我一聲。
「這叫,沈思!」孫櫻說。


我左邊嘴角動了一下,瞇起眼睛。
「你不以為然,卻不敢聲張。」荃指著我,笑著說。
『妳怎麼會知道?』
我很驚訝地望著荃,荃有點不好意思,低下了頭。
等荃抬起頭,我問她:
『我們是第一次見面吧?』輪到我問了。
「應該是的。」荃似乎也不確定。


「我該,走了。」孫櫻站起身。
『妳朋友家的母狗又生了三隻小狗嗎?』
「我要,趕稿!」孫櫻瞪了我一眼。
孫櫻拿起皮包,跟我和荃揮揮手。
「方荃,菜蟲,再見。」
我轉身看著孫櫻的背影消失在樓梯口,然後再轉身回來。
接觸到荃的視線時,我笑了笑,左手抓抓頭髮。
然後將身子往後挪動,靠著椅背。


「咦?」
『怎麼了?』
「你和孫櫻是好朋友吧?」
『是啊。』
「那為什麼她離開後,你心裡卻想著“她終於走了”呢?」
『啊?妳怎麼又知道了?』我有點被嚇到的感覺。
1
查看完整版本: 檞寄生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