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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匪徒手册〔转〕热泪盈眶,好久没看到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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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还是不杀

很多朋友是通过看港片了解的“飞虎队”,坦白说,这样一种理解会很有障碍——我以前就老觉得SDU的兄弟们蒙这个脑袋,千人一面让人觉得不是很有个性,不符合银幕猛男的标准。那个时候小孩子不懂事,甚至宁可觉得叶继欢那样用AK横扫半条街的匪徒更厉害些。其实和做匪徒一样,警察做到最高的境界,也是陈道明教导的那样——不杀。

过去的案子给了我们很多错觉——建国以来,二王,三李,到后来的田明建,都是抓捕时负隅顽抗被军警击毙的——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更顽强的匪徒是被40火箭筒击毙了,而兄弟我知道的最够级别的匪徒是死于155加榴炮之下。而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也看到了对悍匪的成功抓捕——比如张君团伙,比如白宝山。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不应该错误地以为是我们的军警不够勇猛,不能把歹徒K死——实际上,对于亡命悍匪,活捉要比击毙困难得多。而飞虎队一直很值得夸耀的一点就是自他们建队以来,每一次飞虎出动,只要情报正确(指真的有劫匪在某处),没有任何一次有劫匪可以逃走,也没有一个劫匪被飞虎打死——当然这个不是鼓励大家放心大胆去当匪。

相比之下,93年2月份发生在海南的围捕刘进荣一案就显得很有意思。根据事后多个版本的文字通讯描述,刘进荣毫不知情地都是被我武警官兵打了狙击,第一枪废掉腿脚,第二枪废掉持枪手,然后继续负隅顽抗(?)最终被击毙的。

但是不幸的是,那次行动正好有中央台记者跟随录像,并且在电视里播出了,更不幸的是,当时我还看了那个录像。根据录像现实,当时的情况是刘进荣老大正在路上溜达,突然周围烟尘四起——原来是被我武警的一杆79狙和一杆81打了埋伏。事后很长一段事件我都以为是武警枪法不行打不着刘犯(后来他们领导都出来说话了,说是射手太紧张),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两个射手八成是故意的——故意把刘犯唬住让他别跑,可是这个家伙冥顽不灵,被打伤了手脚还往林子里钻。警方没办法,只好来了通火力覆盖——下边的情景就和当年的二王差不多了:刘进荣最终下场和二王差不多,破破烂烂的尸体被警犬从林子里拖出来。

这里需要多嘴的是,压制性的射击,也就是火力覆盖,是我军警在对付悍匪时常用的一招,虽然没什么战术可言,但是非常实用:2000年朝阳区围捕于全文,于犯跑到居民楼里虽是引爆炸药,也是被我方的火力压制随手击毙的。不过新时代的要求不一样了,光把人打死不算厉害,眼下流行抓活的,那么火力覆盖的招数还得少用些,否则就是少年亚历山大的悲哀——你把歹徒打完了,我上哪里去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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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收了

最近在收集这个方面的东西
生活在北纬29.18的冰冷水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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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厕所要不要带枪

孟京辉在他改编的话剧里提出过一个问题:在米兰的大街上用不用带刀自卫。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昆汀•塔伦蒂诺在《低俗小说》里给了我们一个更严酷的思考:神气活现的黑社会杀手约翰•屈伏塔在猎物家蹲守期间内急,上厕所的时候只拿了本书(看封皮我猜是本毛书)而把枪落在了厨房,结果被回家的猎物布鲁斯威利拿到,一阵扫射,屈伏塔被他在马桶上干掉了。很明显,这就是导演向我们提问了:上厕所要不要带枪?

2001年著名歹徒张君被抓获的时候,坊间小报突然冒出大量相关小道消息,其中有一条就是说张犯爱枪如命,洗澡拉屎都要带一支在身边。对此,我个人的感觉是,这一方面说明了张犯的狡猾,另外也不排除他是看过《低俗小说》,并且从中受到启发。

我的一个朋友(是个良民)自幼体弱多病,唯一的嗜好是上厕所时带一本书看。当年没有马桶的时候,他经常把卡夫卡里尔克的小册子掉进粪坑,损失惨重。后来为了降低成本,开始改看《参考消息》,虽然后来用上了马桶,掉书风险大大降低,这个习惯却一直保持了下来。自从发生华盛顿连环枪击案以后,我再去他家厕所参观,发现以前放报纸的架子上现在摆的是一堆《兵器知识》之类的杂志。

报上的调查说,现在的美国,人均占有一支以上的枪,而在中国,电话的普及率都没有这么高。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设想,现在美国人正在努力地把枪普及到伸手可及的位置:走廊,车库,卧室,厨房,厕所,如此等等。以便某个著名广告里的场景一样:一中年眼睛男子坐在马桶上面看报纸,突然冲进来一个武装歹徒,眼睛男子随手从卫生纸篓里抽出一把“沙漠之鹰”将歹徒打倒,然后吹吹枪口,说出那句经典台词:“小莉啊。。。”

早在200多年前,本杰明•富兰克林就努力推动枪支弹药的生产,在1776年主持会议,他又为宾夕法尼亚起草法律,确认了武器的所有权。此后一段时间内,枪支在美国逐渐由不大趁手的兵器(早期的火枪根本不如斧头弓箭好用)转变为高贵身份的象征,进而演变成男人的标志。直到今天,它已经成为一种代表着自由与开拓的文化象征深深植根于美国人的心中。尽管自华盛顿连环枪击案后,美国舆论要求禁枪的呼声很高,但很有可能是喊喊就罢了,其他的不说,但是军火商支援布什总统的竞选赞助,那么大一笔款子哪能白给了呢?

大概是在97年的时候,阿尔巴尼亚社会动荡,一不小心国家军火库遭人抢了,大量军火外流。致使该地区一度成为世界各地非法武装采购武器的批发市场。由于家伙太多压了货,价钱也一度达到历史最低点――AK47单价只卖到30美元。其直接后果就是对原有的国际军火黑市造成了致命的冲击,另一方面又重新洗牌,诞生了一个新的国际军火黑市。

97年被劫的那批枪中有很大一部分被俄罗斯的车臣非法武装买去了,后来发生在莫斯科附近的人质事件中,保不齐就有当初的阿尔巴尼亚枪支参与。

枪支的流动造就了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倒垃圾,加汽油会被人莫名其妙地打狙击,看歌剧会被人绑架。照这个趋势下去,很难保证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不会在马桶上检查子弹夹。

还是在《低俗小说》里,一个小角色拿一把左轮在厕所里埋伏,结果他出其不意地杀出来,瞬间浪费掉六颗子弹却无一建功,紧接着他被人打死。你应该知道这是昆汀•塔伦蒂诺再度提醒我们:上厕所要带枪,而且要把枪法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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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多 眼前一亮
双手烤着   
生命之火为你取暖         
火萎了
我也准备走了  
sophia2335@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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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使用双节棍

曾经有学习武术的兄弟和我谈起双节棍,当时他以充满不屑口气地指出,这玩艺属于外门兵器,不可用于堂堂之阵。换句话说,在中国古代打仗会比较复杂,需要遵守礼仪,大刀,长枪,双股剑才是王道――刀为百兵之王,枪为百兵之贼,剑为百兵之君――你要是拿个狼牙棒出来打赢了都不光彩。

再话说当年宋太祖赵匡胤出来混的时候,上阵使的是一根盘龙大棍(作者按:棍为百兵之祖,正宗得不能再正宗的血统),有一回不小心被敌人打断了,太祖爷发挥他的创造性思维,用绳子把一长一短两节棍子连起来――上阵挥舞开来那是柔中带刚所向披靡。于是,这种哨棒就在民间流传下来,多年后又和菲律宾武术界发生了一二瓜葛,最终演化成了李小龙手里的外门兵刃双节棍。如果你碰巧读过鲁迅你就知道,这是一个典型的“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悲惨事情。

再说那那双节棍,挥舞开来棍头有千均之力,打架时开瓢性能不弱于板砖,再加之造型猥琐不引人注意,方便携带且善破刀剑,逐渐成为街斗利器――业内传说李小龙电影《猛龙过江》在英国被禁播就是因为英国绅士们受不了片中唐龙使用双节棍的凌厉镜头――买嘎的,他们真的如此善良,也真难为1840年有人能忍受风浪颠簸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搞鸦片战争了。

关于这个兵器的威力,有个著名的报告。说是警方曾经作过统计,在多年的街头争霸中,致死率最高的兵器是手枪(这是犯罪学角度的统计,若是在冷兵器的范畴看,这是纯属打岔);然后是匕首――武林高手说:顺着胸口往上,一捅就到心脏;第三就是双节棍――哼哼哈嘿――说实话,我都有点不相信。统计报告说,凶残的小流氓使用双节棍中间的链条绞杀对手的脖子,被勒上就玩完。这显然已经是在李小龙双节棍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飞跃,但是我还是觉得,单纯是勒脖子,臭名昭著的西班牙绞索――The Garrotte(看过《教父》没有,里边的冷血猛男兼头号衰人卢卡布拉西就是被西班牙绞索勒死的)可能更加顺手。

当年李小龙威风犹在的时候,美国的警察曾经装备过一段时间的双节棍――棍体是两根30CM的六棱角钢,用12CM的尼龙绳连接,标准的双节棍形制。后来大概是因为天天在腰带上挂两根沉重的钢锭受不了,没多久就取消了。这些年他们已经装备了由三根冷拔钢管套在一起组成的ASP伸缩警棍,远看像得了甲亢的折叠伞骨,甩开一看才知道是根半米长的铁棍。新近的港片《冲锋陷阵》里,陈亦讯就是用它教育小流氓的,这个家伙比较类似于教鞭,警察叔叔拿在手里教育不良少年,看起来可是比双节棍要正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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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琴盒里的枪

有一个著名的笑话,说是一群学生正在练习小提琴,其中一个学生打开了小提琴盒,发现里面有一支枪。他惊叫“糟糕,我爸爸拿着我的小提琴打劫去了。”这个笑话一方面告诉我们行动要胆大心细,另一方面暗示了那个小孩的爸爸可能是个黑手党分子。因为在1929年,由美国黑帮历史上旗帜性人物卡彭导演的著名的“情人节大屠杀”里(有个电影《The St.Valentine'sDay Massacre》就是反应这个事情的),黑手党分子就把汤姆森M1928A1式冲锋枪锯掉了枪托放进小提琴盒子里携行的。该枪事后也被称为“芝加哥小提琴”,为世人所熟知。(看过《教父》没有,大儿子桑尼就是被人用汤姆森M1928打成蜂窝煤的)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一个案例却是来自苏联。1988年三八妇女节那天,住在西伯利亚伊尔库茨克的一个音乐之家老少11口,举家上阵,劫持了一加飞往列宁格勒的图154,希望藉此外逃伦敦(为什么不是维也纳)。据说动机是该家庭爵士乐队曾经在事发前旅日演出,被资本主义的灯红酒绿迷惑,回国后变卖家产,携带两支短枪,塞到琴盒里开始了犯罪之旅。

该劫机家庭的母亲奥韦奇金太太有11个孩子,被苏联政府授予“英雄母亲”(苏联人少啊,鼓励多生)称号,四处演出,7个儿子还在伊尔库茨克文化宫担任固定演员。这么打的名望之下,机场安检人员放松了警惕,热情地招呼,草草地检查,让家庭劫机团伙顺利登机。

苏联方面对知识分子的拼命精神缺乏应有的警惕。在飞机被劫持后的谈判中,大胆“晃点”了劫机家庭,骗人家说先在列宁格勒加油,然后转飞西方自由世界。结果却让飞机降落在某军用机场,然后大胆派兵包抄。空姐配合士兵,在飞机上吸引劫机家庭注意力。结果知识分子敏锐的观察力使得政府的诡计破了产。来自音乐之家的劫机犯们发现受骗,自尊心遭受极大伤害,情绪开始波动起伏。反劫机突击队趁机发起强攻,双方在机舱内短兵相接。结果知识分子毕竟没受过什么恐怖活动训练,自身五死二伤,但是顺便也打死了空姐和乘客四人垫背,突击队员无一伤亡。值得说明的是,死的五个劫机犯里有两个都是自杀的。

这个事情在彻底扭转了某些人脑子里关于知识分子“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的恶劣印象。大概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国电视剧里的坏蛋开始由传统的体态剽悍络腮胡子向文质彬彬金丝眼睛过渡。但是值得说明的是这个教训并没有让苏联政府变得聪明些。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他们还是忽视了来自国内的声音,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声音。结果,三年后,就发生了著名的八一九。当然,那次运动不是知识分子造的反。真正运动起来,还得坦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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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姜文的《寻枪》似乎起了一个负面的作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和一些觉悟比较一般的朋友们互相开玩笑,打招呼时充满了低级趣味:“你的枪丢了吗?”这里的“枪”指的身体某个部位,真正别在腰里的铁家伙,我们谁都没有。

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很多配枪的警察朋友往往不喜欢带枪——主要是怕丢,根据公安系统的管理制度,丢了枪就要背处分,找回来处分撤销。要是在找回来之前失枪惹了祸,失主的麻烦就大了。根据这个情况,要是你哪天看见某警察没事别着把枪到处威风,那么你就基本可以判断他就是新警察了——用鲁迅先生的话讲,“这简直是一定的。”


基于以上因素,眼下能看到枪支的机会越来越少了。最离奇的一个状况是自90年代初白宝山杀害哨兵夺取步枪一案发生后,我发现好多岗哨也就撤下了步枪换上了警棍——这下安全了,大概没有哪个匪会对橡胶警棍感兴趣。

在这么一个形式下,很多朋友也许忘记了,早在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我国的枪支普及率还是很高的,很多基层单位的保卫系统都配备有强大的火力,大量人员带着家伙威风,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为枪支管理带来了难题。我一个同学的老爸当年在某单位保卫部门任职,有一次和单位业务员一同携带一皮箱的公款到外地出差,结果住店时被同屋的两个坏蛋盯上(大概是四人间),夜里两坏蛋双双掏出匕首,意欲行凶劫财。不曾想我那同学的老爸机警得很,早就有了预备——这里可以披露一个战术动作:将“五四”上膛,用手轻压扳机,大拇指扳住击锤向前轻放。遇到紧急情况时迅速出枪,用手扳开击锤就可以射击了,这样可以省下一个拉套筒上膛的动作,关键时刻可以抢占先机决定生死。(需要强调的是,这个状态下的手枪极不安全,很可能因为击锤被挂开而走火,只能用于紧急时刻,日常携行时要万万杜绝之)

再回头说那两位贼人,双刀面前猛然蹦出三支“五四”(业务员带一把,我那同学的老爸是双枪,用子现在的话说,那是“酷毙了”),不禁骇然——大概是从来没见过带两支“五四”的警察,一时摸不清对方的来历,还以为是遇上了“二王”一类的流窜悍匪,吓得跪地求饶,请前辈原谅。

上面这个故事有着戏剧性的转机,却没有一个光彩的结尾——我那同学的老爸做烂好人,得饶人处且饶人把两个贼人放走了,未能有力的打击犯罪。相比之下,1981年沈阳“吕海鹰杀人案”中就有一位群众十分了得:当时歹徒吕海鹰正在袭警夺枪,被路过的一群众发现,这位群众大概是个新上任的保卫干事之类,身上正好带着一把枪在威风。赶巧遇上了歹人,于是掏枪就打,异常神勇地将歹徒击伤,并最终将其抓获。

另据朋友描述,当年的民间火力强大到颠峰状态时,曾经见过工厂保卫部门押送货物,一出去就是几十号人,大卡车上架56班用机枪,人手一把56冲,坏蛋看见了简直要闻风丧胆——因为那太像严打时的游街了。只是这样牛逼的场面和我上边讲的那种故事,随着我国枪支管理的日益严格,以后估计是再也不可能发生了。兄弟我一面感叹治安形式好转,另一面不免还是从心底生出些小小的遗憾,正是:

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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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在多杀伤

大约是在七十年代中期,日本东京闹失去曾经发生过一起抢劫运钞车的案子。这个案子的厉害之处就是在于劫匪仅仅凭借一支仿真玩具手枪和一个妇女用的防身辣椒喷雾就搞定了银行押运人员,而且成功逃脱,并至今逍遥法外,确实做到了“一枪不发,尽得风流”的劫匪最高境界。

这个案子在一定程度上能给我们很大启示:当面对良民的时候,匪徒手中的枪支,最大的作用也许是在威慑,而非杀伤。当年轰动一时的“千岛湖劫杀台胞”案件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歹徒从开始作案到最后杀人焚船,手中那些威震江湖的“五联发”只是起了一个威慑的作用。只是这个智慧型的作案思路未能一直保持下来,令人有点遗憾。根据报道,近十年来各地涌现的绝大多数匪徒基本都是掏枪就打的冲动类型,连一个小小的持刀蟊贼,最终都要搞出命案来,走入了“将军夸宝剑,功在杀人多”的怪圈。想想帅哥布拉特•彼得的《十一罗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啊。

其实在很多香港烂片里,都有过实战中使用仿真玩具手枪的思路,比如《刀手》里的雷宇扬,又比如《顺流逆流》里的谢霆锋——这两位是艺高人胆大,除了他们这种,还有的是被动使用的,运气比较衰,比如《中南海保镖》里的郑则士。只是这些香港导演的思路完全没有放开,未能充分开发玩具手枪的潜能,雷宇扬拿玩具BB枪的同时还必须掂着一只真家伙压阵,谢霆锋拿着仿真GLOCK的时候就被人追着屁股打,胖子郑则士更不必说了,这个家伙似乎根本就不大适合扮演警察,影片中的枪战里,他是拿错了玩具枪,差点被匪一枪打死。

反过头来,我们这边在几十年前就有很成功的范例,《小兵张嘎》里的桥段人人皆知,张嘎子同志从来就是用木头家伙缴获敌人的真家伙的。相反,在众多战争影片中,打红了眼,愤然摔下帽子抱起机关枪突突突的家伙,多半是很快就要被子弹在胸口钻出几个血窟窿的倒霉蛋。

解放战争时期,我军的作战主导思想就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从来就是以多打少,迂回包抄之类的干活。需要注意的是,和当年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悍然坑杀赵国四十万降卒(你能说强大的秦帝国迅速垮掉和这次残暴的行为没有一点关系?)不同的是,即使是在当时那样一种情况下,被煮了“夹生饭”的国军基本也都是被迅速编入了我军的队伍。辽沈战役时有个故事,说是解放军的担架队正抬着一个炮兵伤员往后撤,突然抬担架的民工发现自己抬的竟然是个国军,乃大怒,欲拳脚相向,吓得受伤的“国军”急忙解释:我投降啦,衣服还没来得及换,刚才正调转了炮口帮解放军打蒋军呢!

想当年,毛主席的军事才能独步海内,“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的级别,可这位军事天才,却几乎一生没有沾过抢(除了当年井冈山回师,挎过几天盒子炮),当年在山里遇到土匪,眼看要糟糕,还是被贺子珍手持双枪及时赶来,将他救下。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他指点江山,“又恰像台风扫寰宇”。当年在被在他的指挥下被扫掉的整编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也算是一代名将,年轻时就有抢杀老婆的凶悍行径,可是到了后来,一样被灭掉,只剩下当年的配枪S&W左轮依旧银光闪闪,摆在军博里作为战利品供人参观,徒增伤感而已,正是:

“万里长城今犹在,又有谁见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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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棍的传说

王小波的《青铜时代》里提过古代狱卒曾经使用过一种“驴鸡巴棒”的家伙修理囚犯,作用大概类似今天的警棍。不过根据王某人的一贯风格,这个玩意十有八九是他杜撰的,列位看官不必当真,但是时代的进步带动警棍的发展却是王二没有料到的——就在上个月,石家庄警方推出了一种长达一米半的巨大震暴警棍,上阵时须得二人合使,倒是有几分当年倭寇打仗时所用野太刀的影子,不论是其口径还是威力,均远非古代狱卒所使的小棒子可比,歹徒挨上一下没准脊梁骨都得被砸断,端地利害。

在我国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保卫系统比较发达,每个单位都有一批警械(甚至包括大量枪支),兄弟我那会还很小,喜欢假装天真地往保卫科窜,把他们的家伙玩了个遍(枪除外),那会最喜欢玩的是手铐和保险柜,因为科技含量高;最不喜欢玩的就是警棍,一根棒棒,屁意思没有。

扭转我看法的是某天夜里闹小偷,我被窗外的喊声叫醒,探头一看,只见数条保卫科的身影在追捕一条大汉。保卫科的哥哥们大概是平日疏于训练,眼看着距离越拉越大,贼人就要溜走,危机关头冲在后经警哥哥奋起神威,将手中的警棍掷出,命中歹人腿窝,歹人双腿一弯扑通跌倒,乃束手就擒。

第二天我早早爬起,跑到保卫科参观。那时歹人已经移交公安机关了,只剩下经警叔叔大力吹牛擒贼经历。我要过昨夜立功的那根警棍,仔细研究了一通,发现其结构是粗壮的弹簧外裹橡胶,以弹性增加打击力,十分了得。当时就起了据为己有的心思,可是经警哥哥警惕性很高,没有答应。

多年以后,我因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国营764厂的产品清单,才发现国营大厂后来出产的棍子大多没有了当初的复杂工艺。想当年杂七杂八的品牌警棍充斥市场,质量良莠不齐,某些设计也不乏创意,除了我童年看到的弹簧棍,据说还有一种灌了水银的厉害玩意,具体实用报告没听人提起过,但是完全可以想象——砸在人头上,接下去一定就是扑通一声,人像木头一样被K.O。

不过水银警棍还不是最厉害的。以前抢劫银行不是很疯狂时候,银行保卫的一种重要武器就是天津764厂的一种狼牙警棍(后来歹人的武器先进,狼牙棒吃不住就换上霰弹枪了)——厂家编号是7608,此棍全钢打造,浑身上下布满短钢钉,危机时刻还可以临时加上长钉,人若是挨上一下定是遍体鳞伤,威猛无比。兄弟多次去银行取钱时就盯着这个家伙看,看得多了反倒是保安哥哥不自在,干脆把棍子藏到背后不给我看了。

但是凡是有利必有弊,狼牙警棍最大的问题就是携行性差。现在国内多个城市警察配备的三节伸缩警棍是仿造的美国ASP战术警棍。这个家伙别在屁股后边不显眼,虽然威力不俗,但是和犯罪分子敌对时总是少了那么点威慑力,有个美国人考文(著名刀具MOD DOG的制造商)就曾经自己动手,在ASP战术警棍的棍头加了一圈钢钉,这可以说是威慑力与便携性的完美结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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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佩刀的年轻人——折刀篇

80年代早期,确切地说是在83年严打之前,街上的小流氓都习惯随身揣一把小折刀。现在来,他们当时追求的也许仅仅就是个携带方便,但是后来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内,因为一语不合拔刀相向而最终致死人命的,恰恰多是这种小家伙。

当年的折叠小刀,展开不过七寸,比一般的水果刀大不了多少。带在身上不仅毫不起眼,对于混混来说,简直还有点气势不足——《鳄鱼邓迪》里有个拦路抢劫的小混混就因为刀子小了,反而被受害人邓迪先生嘲笑——所以打架斗殴时身负重任的“先锋”(有些地方称作“头炮”的)一般都是揣着一大一小两把刀的。同样的道理体现在日本武士腰边一长一短两把刀上,他们叫做居合(拔刀术),两军交战时长刀被困住或者脱手,这时非常卑鄙地突然抽出短刀,向对方痛下黑手。明末官军和倭寇交战,就在这个项目上吃了大亏。

从这个角度看,小折刀是有其局限性的,但它所欠缺的仅仅是气势,而隐藏的杀机一旦显露,则会给对手留下更加深刻地印象。有个反面的例子,菜刀在很多人眼里大概是一件威猛的兵器,但是事实非常令他们失望——1983年著名的唐山“菜刀队”,24条大汉半年多时间作案18起,致伤17人却无一死亡(按,仅仅是武器的案例分析,不是替菜刀队惋惜,读者明鉴),菜刀威力之差可见一斑,唯大凶器论者可以休矣。而同样是在80年代初,广州一位参加过对越自卫还击的解放军退伍侦查兵,就因为见义勇为而被流氓团伙用匕首捅死。一直到很多年之后的今天,我很还常常可以从法制节目中看到那些身负命案的凶器多是匕首短兵——砍刀一类多是流氓团伙收保护费时吓唬老百姓的。

针对当年的治安情况,公安系统还装备过一种推拉式警用匕首,这种东西非常类似于后来广为流传的直出式跳刀(在西方叫做OTF “OUT OF THE FRONT”),只是多了一个嵌着蓝盾标志的帽子——对于这个笨拙而多余的“安全设计”,我从十岁的时候就开始不理解,一直到现在——在我的印象里,这批推拉式警匕后来正是因为安全性和实用性的双重欠缺而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作为它对手的匪用直跳却很受欢迎,而且当年因为货源紧俏,团伙内身份比较低的小喽罗是没有资格使用它的——他们一般是用侧跳或者背锁折刀,而后者纵凶悍如BUCK110者(参见《杀死比尔》乌玛用来割断医生脚筋的那把刀),终究无法摆脱一般人眼里水果刀的恶劣形象。

关于直跳的案例,多数大同小异。我知道的一个是某学生团伙的头头有次和人发生矛盾,随手抽出直跳指向对方胸部,出刀同时顶出推刀钮——于是正中心脏一刀毙命。我相信这个故事要是隐去时间地点等等一切背景,和你听过的大概就是一个样。

    而有所不同的是我那个故事还有续集,话说那个携带直跳弹簧刀的老大被抓走之后,那个地区出现了一个穿着牛仔短裤的新老大,该老大学过武术,当过兵,还进过监狱,实战经验丰富得不象话。他的腰里挂的却不是直跳了,而是一把武术用品商店里买来后开了锋的双刃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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