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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aw 于 2006-3-10 07:08 PM 发表要是本来就想和她结, 她不说也应该写吧.....除非再去做公证, 要不然写不写结了婚也有人家一半.
原帖由 purelily 于 2006-3-10 07:17 PM 发表正常,应该加名字。加不加以后都是共同财产,何苦为了这个伤和气。
原帖由 麦瑞可瑞斯么斯 于 2006-3-10 07:42 PM 发表那是婚前财产,结了婚女孩也没有一半的
原帖由 law 于 2006-3-10 07:44 PM 发表还是要公证啊, 可是公证, 很多人就接受不了..
原帖由 行差踏错 于 2006-3-10 07:44 PM 发表只要没去作公证,不管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的,夫妻各占一半
原帖由 麦瑞可瑞斯么斯 于 2006-3-10 07:45 PM 发表我听说的是即使不公正,女方也没有这个权利的说
原帖由 麦瑞可瑞斯么斯 于 2006-3-10 07:46 PM 发表总之后来,我同学没听女孩子的,两个人就分手拉
原帖由 行差踏错 于 2006-3-10 07:46 PM 发表听说个屁屁,有法律条例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