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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警察没有理由抓“辽宁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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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转帖】警察没有理由抓“辽宁女”

发贴的作者应该先去看下视频。然后下结论 抓的对。不抓它 估计早晚也有人黑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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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以为自己爱上了无名指! 现在知道了,自己是一只离不开冰的企鹅.离开南极,寻找我的完美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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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转帖】警察没有理由抓“辽宁女”

帖子不是你转的吗?我默认为你已经同意他的意见了。 另外估计辽宁JC会给出正当的理由的,刚刚我问了我们的律师了。拘留它没问题。 黑:可不是什么暗地解决。 这么多人骂它也叫黑它。 另外你没看出来吗?我也在黑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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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转帖】警察没有理由抓“辽宁女”

呵呵!这跟言论自由没关系! 说话要负责的。这是我一直认为的。 转帖子也是要负责。这是我黑的你原因。 另外我黑你的更主要的原因是你还是个斑竹。当然还是超级斑竹。 明白否!或者说你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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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转帖】警察没有理由抓“辽宁女”

原帖由 cading 于 2008-5-22 20:39:00 发表 这个“抓”准确的讲应该是传唤,不是逮捕。 公安机关有权力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当事人,不需要经过起诉阶段,这违法不同。 如果说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是下面几条之一: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如果上升到刑法角度,可以会是下面的一条: 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跟我们律师说的比较类似。重点是“抓”准确的讲应该是传唤。 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听到他被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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